青岛78家不合格农产品供货商遭退市(图)_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目前,青岛市食品经营业户14万多家,其中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达6万多户。这些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满足和方便了周边群众的消费需求,但也对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针对这一情况,市食药局通过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进质量保障金管理、实行不合格供货商退市、推行“一票通”和专簿管理、加大检测体系建设等捍卫市民菜篮子。截至今年9月30日,已对78家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供货商实施退市。其中,今年以来对31户不合格供货商实施退市。

  凡进入青岛市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备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质量合格证明;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经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食用农产品最终结果为不合格,并且有1项以上(含1项)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超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限量50%及以上的,督促市场开办者对其供应商一年内不得进入该市场销售。同一供应商提供的农产品经检测两次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进入该市场销售;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该市场销售。对监督抽检中发现农产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供应商,终生禁入青岛市市场。对退市供货商纳入“黑名单”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并在市场内进行通报。

  同时,在全市推行了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制度。目前,全市19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96家农贸市场缴纳质量保证金,共计缴纳质量保证金1500余万元,缴纳率100%。目前,扣除质量保证金5.2万多元。

  近期,市北区食药监局对抚顺路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尤其是对蔬菜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抽检,共抽检了61个批次蔬菜,其中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6.7%。目前,销售该2批次不合格蔬菜的业户已被“清退”。另外,青岛西海岸新区共扣除市场质量保证金1.8万元。其中,扒山批发市场扣除1万元,黄河路批发市场扣除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