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鲁中蔬菜批发市场,产品不合格禁入市|淄博鲁中蔬菜批发市场

  记者11日获悉,张店食药监局车站食药所将加强对鲁中蔬菜批发市场的监管,产品不合格及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一律不准进入批发市场销售。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张店食药监局车站所从批发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市场开办者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双方源头上的监管。要求市场方依法建立并执行市场准入管理、入场销售者档案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市场信息报告等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市场开办者必须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不准进入批发市场销售。”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配备的检验设备和人员将开展入场抽检和日常抽检,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一票通”,供销售者作为销售记录和其他购货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凭证。

  作为源头的另一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也是重点监管对象。记者了解到,车站食药所结合对食品供货商的监管和“一票通”的使用,从流通环节的源头上上了一把“安全锁”:以票据链为抓手,围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探索推行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和“证票合一”管理模式,同时对直接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或其他地市购入食用农产品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包括自产自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检查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情况。记者了解到,对不执行食品索证索票和“一证一票”的经营者将依法加大告诫和处罚力度。“作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有义务定期自查,如有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停止销售并退市。”

  记者了解到,批发市场中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混杂,根据实际情况,车站所将按照重点品种、区域、场所、失信程度等对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同时提高对重点品种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违禁药物残留及金属污染物残留项目的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一经发现食用农产品违法经营行为将及时查处,以确保市民食用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