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图)】 耕地质量提升行动

  为推进浙江省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夯实浙江省农业发展基础,日前,省农业厅印发了《浙江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省耕地地力有效改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一等田面积达到5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达100万吨,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左右。

  为完成以上目标,《方案》提出,要深化建设、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并把其作为永久基本农田核心区,不得征占用;实施耕地地力综合培肥行动,建立分类提升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强化酸化土壤改良,并在每个县(市、区)建立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的耕地地力保护区与提升示范区各1个;在继续推进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按时开展评价,严格项目管理;构建“政府免费测土-部门制订配方-企业全程参与”的测土配方施肥常态化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精准施肥,推行有机肥养分替代,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

  同时,浙江省还将深入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三年计划,重点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和地膜残留回收,开展土壤环境改良工程;建立1000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50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探索建立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推进桐庐、宁海、乐清、南湖、长兴、新昌、兰溪、衢江、温岭、松阳等10个县(市、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此外,还将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做好县域耕地地力评价数据更新,启动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