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高残留农药_向高毒高残留农药说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市政府作出两项重要部署,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域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昨日,市农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年完成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2500批次、快速检测20万批次。

  目标 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超98%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主要目标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蔬菜、果品、茶叶等种植业农产品中禁限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监测、质量追溯、产地准出、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违法案件举报查处率、回复率达到100%,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措施 300个村级检测室投入使用

  市农委将会同市海洋渔业局、市畜牧局等部门,健全完善农药监管追溯系统,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集中配送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动76个镇级检测室全面承担起区域性、公益性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任务,300个村(合作社)级农产品检测室全部投入使用并联网运行,确保青岛地产农产品 “有处可检”、“免费即检”;全年完成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2500批次、快速检测20万批次。

  将全市“三品一标”基地、财政扶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部纳入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抓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督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具产地证明和自检证明,推动索证索票成为农产品消费新常态。开展农药经营及使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

  重点 61种农药禁止销售和使用

  从源头上加强农药特别是高毒高残留农药监管。近日,市政府发布《青岛市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5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确定全市行政区域均为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销售、使用区域;禁止销售使用农药的品种总计61种。考虑到农业生产面临自然风险,一旦发生重大植物疫情或大规模的病虫灾害需要使用高毒农药时不能用而无备。因此,《规定》提出,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高毒高残留农药储备制度,由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一家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专业防治组织,在指定地点储备部分高毒高残留农药。

  举报者最高可奖5万元

  鼓励广大群众向本辖区农业、公安部门举报违规违法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者二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使用下列高毒高残留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神农丹)、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水胺硫磷、灭多威、硫丹、溴甲烷、杀扑磷、氯化苦、氧乐果、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丁酰肼、氟虫腈、福美胂、福美甲胂、氯磺隆、甲磺隆单剂、胺苯磺隆单剂、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乐果、百草枯(水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