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爱上你 河南: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图)

  河南省十次党代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上对未来五年的“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要求。

  省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机械化、科技化水平,突出发展优质小麦,促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承担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粮食生产是习近平总书记认可的我省的一张“王牌”。要切实做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必须在耕地、水利、科技、政策等粮食生产关键点上抓落实、抓到位,努力在高基点上实现粮食生产新突破。

  一刻也不能放松粮食安全这根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我国粮食生产虽已实现“十二连增”,但粮食消费的刚性增长,以及耕地、淡水资源、农业有效劳力等要素对粮食生产的刚性约束日益突出,导致粮食进一步稳产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供求紧平衡将是长期态势。我省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连年增产,生产的稳定性、可控性却不高,还未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吃饭”的情况。省委书记谢伏瞻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河南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要靠科技手段稳产高产,靠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单产,靠创新机制调动地方稳粮、农民种粮积极性,各级农业生产部门的每一位同志都要深刻理解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自觉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的政治责任扛在肩头、牢记心间,确保到2020年我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300亿斤。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要成为重要战略遵循。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目的是要进一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我省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粮食战略方面措施得力、成效明显。2012年我省开始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每年以大致900万亩的速度推进,目前已完善和建成高标准粮田4602万亩,占全部规划任务的72%,为粮食生产核心区产能提高提供了重要支撑。但省情所限,历史欠账太多,我省在地力开发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良种良法方面还不能满足提增产能的需要。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才刚刚起步,新型农民群体远未形成。所以,在“十三五”期间,对于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我们丝毫不敢松懈,还需要大的连续性投入,确保已建、在建的高标准粮田连片成方,不断跃上新台阶,还需继续加强土地、道路、电网、水网、林网、气象服务等公共设施的成龙配套维护和管理,确保持续长久发挥效益。同时,要把科技创新作为粮食生产的动力源和潜力股,走出一条符合省情的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这就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各类农业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构建高效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不断完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强化对农业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加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突破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测土配方、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

  不断提高农田水利建设,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河南省虽然在农田水利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完成了一大批农田水利项目。但目前全省的农田水利设施水平,与现代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距离,与兄弟省份比较差距也较大,不少地方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损毁严重。针对脆弱关口,我省提出了把农田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到2020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1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的目标。省十次党代会再次强调,“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准确把握中央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加速补短板。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根据高标准粮田的分布和地理条件,要加强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和立项,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政策支持,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把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加快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200亿斤左右。

  强化政策导向,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发挥,是确保粮食生产的基础和保障。农资保障方面,要善于创新政策机制的保障作用,不断完善农资服务体系,加大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不断降低种粮成本。适应粮食价格市场发展态势,关注粮价波动,完善利益导航机制,搞好政策配套,有效化解种粮风险。政策补贴动力方面,注重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改进和完善粮补政策,提高种粮补贴的“精准度”,引导新增种粮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切实调动好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探索新形势下土地适度规模流转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发展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发挥好政策的杠杆作用,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扶持力度,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等,创造更好的农业生产发展经营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粮食生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