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农机局【山东莱芜整治变型拖拉机 规范农机安全监管秩序】

  从11月3日至年底,山东省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机局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秩序,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莱芜交警支队、农机部门从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入手,认真摸清底数,集中排查建档。农机部门于10月底前将辖区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基础情况全部录入“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部门共享数据。公安交管部门梳理排查持机动车驾驶证或农机(农业)部门核发驾驶证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人违法和事故情况信息,建立电子档案。

  莱芜交警支队、农机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结合当前变型拖拉机行驶(作业)特点,摸清辖区变型拖拉机通行规律,细化工作措施,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开展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车辆实际信息与登记信息是否相符,对未取得有效牌证上路行驶、未按时审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为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监管,莱芜交警支队开展变型拖拉机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违法“清零”行动,梳理汇总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集中向同级农机部门通报,督促车主和驾驶人处理。对严重交通违法累积较多的变型拖拉机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由农机(农业)部门采取上门通知等形式告知车主,并提示所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