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一村一法律顾问_山东省村村都将配有法律顾问(图)

  11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山东省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阶段每个市选择1至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介绍,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为先行试点、全面推开、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现在到明年3月,每个市各选择1至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第二阶段从明年4月到2018年9月,各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一整套比较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第三阶段是2018年10月,对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王本群介绍,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目前,全省有律师2166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108名、司法所工作人员5722名,共计36491人,全省共有行政村和农村社区53950个。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合理配置,积极引导法律资源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合理流动,欠发达地区还可以采取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办法。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机制,主要包括培训制度、日常工作规范、统计制度和评估制度等。要求各市司法行政机关每年组织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培训不少于1次,并建立工作台账、工作日志,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定期评估。

  山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刘淼介绍,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要担任“四员”的角色。担任咨询员,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如协助起草、审核、修订社区自治组织章程、社区居民公约,为村(社区)内的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等;担任代理员,代理村(社区)和群众法律事务,帮助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担任宣传员,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向居民传送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担任调解员,根据社区调委会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调解书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并对调委会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