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缙云县 [丽水缙云县新增调整多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日前,缙云县下发《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缙政发〔2016〕61号)文件,提出今年全县粮食产销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

  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以提升产能强保障为目标,以多元挖潜扩面积为基础,以规模经营促转型为方向,以依靠科技攻单产为抓手,以优化模式增效益为动力,以绿色生产促持续为支撑,深入实施粮食扩面增产和绿色增效行动。按照“稳水稻、扩旱粮”的发展思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文件新增调整多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新增先进农机具购置补贴。支持开展粮食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购置植保无人机的给予购机总额50%补助;购置高性能自走式喷杆喷雾器在省定购机补贴基础上再给予省补总额的50%的补助。

  新增土爽面原料基地建设补贴。为推动缙云县“土爽面”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开展连片小麦种植。凡连片小麦种植基地10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150元的种植补贴;连片小麦种植基地20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的种植补贴;连片小麦种植基地30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的种植补贴。

  提高旱粮基地生产补贴标准。经农业部门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冬闲水田和旱地连片50亩以上)内种植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高粱、荞麦、番薯、玉米、旱稻等,省、县财政各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对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的,省、县财政各给予每亩60元的直接补贴。新垦造耕地已享受各级财政种植补贴的,不重复补贴。

  调整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贴。对以“整村推进”方式为散户提供水稻病虫统防统治服务的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助,每亩补助40元,使用的农药进行统一采购。

  同时,粮食订单奖励政策、规模种粮大户补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水稻和小麦政策性保险、种粮大户贴息贷款等政策依然保持2015年标准,具体补贴办法与去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