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市县将打造“处处好风光”(图)_山东新风光

  日前,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枣庄、东营、邹城等16个市县成为首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未来通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的,将正式列入“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据了解,首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原则上为2-3年时间。省旅游发展委将根据各创建单位发展和达标情况,适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列入“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创建成果的,将及时退出。

  全域旅游是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适应大众化旅游发展需要,切实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区域内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便利,旅游厕所数量充足、质量达标,旅游标识完备、公共信息完善;要完善多样化旅游发展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建设,构建多层次、特色化、中高端旅游产品体系;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开放共享,着力加强旅游环境秩序建设,实现全域景观化、景区内外环境一体化、市场秩序规范化、旅游服务精细化;要适应现代旅游综合产业、综合执法要求,加快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创建单位率先推广设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1+3”模式。

  全域旅游是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

  发展全域旅游,是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遵循旅游业发展内在规律的客观需要,是转变旅游发展方式、实现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优化旅游空间配置、开辟旅游业发展新空间的有效途径。

  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和引领带动,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塑造品牌,形成各具特色、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旅游发展新生态;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开创大旅游发展新格局。

  附: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首批创建单位名单

  枣庄市、东营市、聊城市、淄博市高青县、淄博市淄川区、潍坊市安丘市、济宁市邹城市、济宁市泗水县、济宁市微山县、济宁市汶上县、德州市齐河县、德州市庆云县、德州市乐陵县、德州市夏津县、菏泽市郓城县、菏泽市单县。